2010年11月21日 星期日

捍衛尊嚴,做與不做而已

楊淑君在亞運受辱事件,我們看到的不僅是一個代表國家的運動員被羞辱,台灣的國格也被狠狠羞辱。

如果一個國家領導人和政府,無法在關鍵時刻捍衛國家尊嚴,為國家尊嚴奮戰到底,保護自己的人民和國格,這個國家的人民和運動員,就會在世界舞台上,不斷被中國或他國羞辱與踐踏;同時,若國家元首軟弱無能,所有一線政務官和官員也會上行下效,不敢有所作為,任憑國家和人民受辱。

我常覺得,一個人若從小不會為捍衛自己的尊嚴而和別人吵架或打架,長大了,大概也不會捍衛國家尊嚴。

其實,每個人在適當時機都能夠捍衛國家尊嚴,重點是,敢做與不敢做而已。我舉個人遭遇給大家參考。二十幾年前,我帶隊參加世界杯長春高爾夫球賽,總共有二十六個國家參加。我是領隊,在領隊會議上,我的桌上名牌寫著 Republic of China,我當場向大會主席表達抗議。我說:「我們常被稱為 Republic of China,但是,我們稱呼我們的國家叫做 Taiwan。」發言完就坐下,全場一片錯愕。大會主席馬上與身邊幾位委員商量,幾分鐘後他立刻宣布並回答我:「Mr.Koo, 我們向你致歉,我們馬上會做處理。但文書作業因為兩個月前就完成,不過從此刻起,我們會稱呼你們國家為 Taiwan。」那次抗議後,領隊會議上的桌牌和我們的球隊,就被正名為 Taiwan,同時所有球員的名牌上,國名也更正為 Taiwan。

再舉一例。我是一個企業家,前年因為公司業務與美國政府打官司,我坐飛機到關島與美國檢察官會面。美國檢察官一開始用高姿態試圖壓下我,以鉅額和解金五百萬美元要求我接受。我當場拉下臉對這位檢察官說:「我非常尊敬你們美國,也相信你非常以你們的國家為榮。你們美國是大國,你真的認為,你們是大國所以你們的尊嚴比較大;而我們是一個海島小國,所以我們國民的尊嚴就會比較小嗎?」然後,我強硬地表達:「我們法庭上見!」後來,法庭出面要求我們雙方庭外和解,以五十萬美元解決此事。

我以個人的遭遇只是想期勉國人:無論任何時刻或任何場合,每個人都是一名戰士。我們必須將台灣的國家尊嚴時時放放在心上,必要時不惜吵架或打架,必要時必須用盡所有手段,為捍衛國家尊嚴而奮戰到底!

楊淑君事件不是第一次,也不會是最後一次。如果像馬英九政府,看到中國就跪下去,事事不敢觸怒中國,唯恐「傷害兩岸和平」,這樣軟弱無能的領導人與政府,無法在適當時機保護自己的人民,捍衛自己國家的尊嚴,已經完全沒有任何存在價值!

(作者為搶救台灣行動聯盟 發起人 - 辜寬敏)